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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征集民间中医药产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吉林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协会 | 发布时间: 2025-05-18 | 5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 

为深入挖掘民间中医药资源,推动民间中医药学术成果转化,助力民间中医及其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扩大宣传、提高市场转换效率,推动民间中医药事业和大健康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提高民间中医药的社会贡献度,吉林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协会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间中医药产品。经审核合格的产品,将被纳入“协会民间中医药产品库”,依托协会“立足省内、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资源网络,在国内外相关会议、博览会等相关活动中予以推介,并将产品纳入国内外相关医馆、养生馆等平台销售,助力产品市场化、品牌化发展。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协会全体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同时申请入会;

(二)全国范围内民间中医(含少数民族医)、民间中医药医疗机构(如中医馆、诊所、门诊部)、养生保健机构(如养生馆、康复中心)、中医药研发机构等。

二、征集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征集范围

1.中药类产品:民间中药制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院内制剂相关规定)、药食同源产品、民族药特色产品等;

2.养生保健类产品:中医养生茶、膏方、药浴包、艾灸制品、穴位贴敷产品、食疗产品等;

3.中医药器械类:民间特色中医诊疗器具(如针灸针具、拔罐器具、理疗设备)、康复辅助器械、中医养生仪器等;

4.其他相关产品:具有民间中医药特色的日化产品(如中药护肤品、洗护用品)、文创产品(如中医药文化衍生品)等。

(二)基本要求

1.合法性:产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或合法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2.安全性:中药制剂、养生食品等需提供安全性检测报告(如毒理试验、卫生学检测等),医疗器械需具备备案/注册证明;

3.有效性:提供产品核心技术原理、临床应用案例或用户反馈等证明材料(如疗效总结、口碑评价);

4.独特性:具有民间中医药特色,体现传统理论、验方或技法,具备市场化推广潜力。

三、纳入产品库权益

(一)政府平台:优先推荐参加由全国各地政府主办的中医药相关会议、展示会、博览会及其他政府平台等;

(二)品牌赋能:在协会官网、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介展示产品信息。通过带领企业参加协会论坛活动等,在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等进行宣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渠道拓展:对接全国连锁医馆、养生馆、电商平台等销售渠道,助力产品落地;

(四)资源对接:优先获得协会组织的成果转化培训、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五)社会认可:在协会组织的社会活动中,优先推介和展示,提升市场公信力。

(六)国际视野:优先推荐参加由世界各地政府、商协会等主办的国外相关平台,带领企业产品走向国际,开拓市场。

四、报名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民间中医药产品申报表》(附件1,需加盖机构公章或个人签字),入会者请同时提交《吉林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

2.产品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技术原理、配方/工艺说明(如有保密需求可标注“保密”并简要描述)、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生产资质(如食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等扫描件;

3.机构/个人资质:营业执照(机构)、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个人)、机构简介或个人从业经历等;

4.其他证明材料:如产品图片(3-5张,含包装、使用场景)、市场反馈、荣誉证书等。

(二)申报方式

1.线上提交:将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协会邮箱jlmyzy@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产品征集+机构名称/个人姓名”;

2.线下提交: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超凡大街与宜居路交汇处摆渡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收件人:韩玉海,联系电话:18943107731)。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2025年10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审核公示:2025年11月1日-11月30日,协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纳入“产品库”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推广对接:2025年12月起,分批纳入协会合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协会秘书处朱桂祯  吴 琼18626629892 韩玉海18943107731

(二)协会官网(可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表、推荐表)

www.jilinzhongyi.com.cn

吉林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协会关于征集中医药产品的通知.pdf

附件1民间中医药产品申报表.docx

附件2吉林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


2025年5月18日